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智能停车专营工程招标
《标》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GWH-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引入社会资本融资,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武清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政府方授权的机构,通过公开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由中标企业筹措资金,负责项目的投资、运营并支付经营权转让对价,未来通过市场化收费方 式平衡前期投入、运营成本及贷款本息,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服务地点天津市武 清开发区。
3.采购预算:本项目财务测算总投资为85,479.63万元,其中特许经营权评估价 值82,409.39万元,项目设备设施及运营物资购置投资3,070.24万元。本项目的资本金设 定为总投资20%(17,179.63万元),其余资金68,300.00万元由特许经营者负责融资。
4.特许经营期20年,以第一期车位移交给特许经营者后进入商业运营之日(2023年1月1日) 作为特许经营期的起始日期,往后计算20年作为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 准)。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进行领文件及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08日09时00分到2022年10月12日16时00分
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 文件的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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