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评:打破壁垒,让数据潜能得到充分释放
3月19日,在今年两会上,数据流通问题受到代表委员关注,“在数据流通层面,存在‘有数据的单位不愿开放、有需要的单位拿不到数据’现象,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有待加强。”针对这种情况,有代表建议,推进数据要素交换平台的市场化运营,提升数据要素流通技术能力,让数据潜能得到充分释放。
随着当今世界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融合日趋紧密,数据已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引擎。从某种意义上说,数据就像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将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掘和利用好数据,事关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加以重视。
充分发挥数据潜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今天,信息化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然而,这些数据归谁所有、谁有权利用、使用范围如何界定、使用安全如何保障、个人和企业如何保障自己的数据不被滥用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厘清。信息化时代,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更新迭代,如何在鼓励创新发展的同时,规范其在数据方面的应用,同样需要研究探索。
充分发挥数据潜能,需要进一步加强产业化建设。数据本身不能产生价值,它只是保存在不同存储介质上的无数个0和1。只有对其进行科学地收集、整理、分析、验证,才能从中得出正确的规律和有价值的信息,从而为社会发展提供助力。而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打破数据的割裂状态,让不同渠道的数据能充分共享,通过海量数据的交叉比对,更有效地发挥其潜能。在这方面,目前还存在一些障碍。很多部门和企业因职能原因,汇聚了大量数据,而另外一些部门和企业则有对这些数据的强烈需求。但是目前,拥有数据的部门和企业,在数据共享方面,既没有法律支持也缺乏主观意愿。归根结底,是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数据要素流转市场的基础制度,数据流通利用面临产权归属不明、定价机制不清、交易信任机制不畅等问题。因此,加强市场建设,逐步打造全国层面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的统筹布局,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加以规划推进。
充分发挥数据潜能,同样不能忽视数据安全。公共数据体量巨大、价值含量高,对于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都蕴藏着巨大的价值。在打造数据要素流转市场的过程中,保障数据安全,防止数据被滥用和泄露,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党和国家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一直高度重视,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规文件。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充分发挥数据潜能提出了指引和规范。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需要加紧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细化管理措施,推进市场建设。
区别于传统要素,数据具有可复制性、非排他性等特点,这既给数据的开发利用带来极大便利,同时也为监督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打破壁垒,进一步管好用好数据,让数据潜能得到充分释放,必将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