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以实现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目标,整合业务资源,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推动全科自然灾害“多员合一”,为基层减负。各区应急管理局承接救灾和物资保障业务的科室和街(镇)公共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本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及灾情管理,并且对人员配置提出更高要求,确保在极端情况下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市级灾害信息员由市应急管理局救灾保障处和应急管理事务中心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区级灾害信息员不得少于3人,街(镇)灾害信息员不得少于2人,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在目前1人的基础上设置AB岗。一旦发现紧急征兆,灾害信息员立即向街镇公共安全办公室报告,协助街镇组织人员避灾避险,视情况设置安全警示、路障等,并通过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上传文字、图片、语音、微视频等。
此外,天津市创建全科自然灾害“多员合一”模式,实现应急管理部门的灾害信息员、地震部门的地震速报员、气象部门的气象信息员、水务部门的水务信息员职能“多员合一”;同时建立应急、气象、地震、水务部门间灾情信息横向共享渠道,避免数据在基层多头报送。《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发挥全市4.8万名基层网格员主动发现灾情的作用,将关口前移。据了解,基层网格员承担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灾后救助、科普宣传等任务,达到“一员多能”的目的;尤其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出现人员伤亡、紧急转移安置和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网格员要迅速统计灾害损失,并立即通过“津治通”平台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