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共七章47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创新发展、安全绿色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航运营商环境建设等。
在推动智慧创新发展方面,条例提出,推动港航领域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引进应用,鼓励建设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推进智慧化经营管理平台和港口数据信息枢纽建设,支持与航运相关的电子商务、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关联产业发展。
在促进安全绿色发展方面,条例提出,加强绿色港口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支持天津港建设零碳码头和低碳港区示范区,对港口调整运输方式、生产方式结构和加强污染防治等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还规定,港口经营人应当优先采用清洁化生产方式,优化用能结构,推动电能、风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应用,完善生产作业流程,提高大宗散货作业清洁化水平。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工程应当同步设计、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码头按照规定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油气化工码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