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上,介绍了三地通过相关决定的背景和过程。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期间,处于我国北方地区冬春季节,又恰逢新春佳节,正是空气重污染天气频发的时候,保障赛会期间空气质量的难度较大;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在国际范围内还远没结束,各国参赛人员入境、参加赛事活动,在疫情防控、公共安全、道路交通等方面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对赛会举办地的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更大挑战。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党和国家的一件大事,授权决定是确保“国之大者”落地落实的有效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地方性法规日益健全,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基本可以实现有法可依。在实践中也反映出一些法规不能覆盖的具体需求和特殊情况,需要采取授权立法的方式,以授权政府制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方式作出系统制度化安排,以法治护航冬奥会顺利举办。
据介绍,三地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协同行动,运用立法的方式,为向世界奉献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提供法治保障。三地人大常委会协同强化冬奥会法治保障,使协同立法向纵深推进,为实质性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了生动实践与鲜活范例。授权决定也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主动作为。今后要根据形势需要,继续推动京津冀协同立法拓展新的领域、形成新的成果,不断推进协同发展的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区域协同的治理能力、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