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市财政以农业生产需求为导向,及时拨付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资金3.6亿元,支持抓早抓好我市春耕生产,保障各涉农区抢抓农时、不误农事,为有效落实我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提供强力支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加大补贴资金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切实发挥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对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作者:岳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