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为使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惠及本市农村困难老人,本市日前下发通知,在武清区、宁河县、静海县开展农村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政府补贴试点工作,明年9月底前,三涉农区县1.6万困难老人将全部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2015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涉农区县全覆盖。
本次试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在乡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失能老人和农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补贴标准与现行城镇标准一致,根据补贴对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划分为轻、中、重度三个等级,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50元、50元、200元。护理补贴与服务补贴合并使用,每人每月为150元、200元和400元。
据了解,本市农村现有困难老人约6.4万人,本次试点将本着“先易后难、先重点后普及”的原则,重点开展居家养老生活服务和护理服务,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并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