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是我国大气污染严重的区域。为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昨日,环境保护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左右,经过五年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2017年底天津现有炼化
企业燃煤设施全改天然气
根据《细则》,将通过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供暖和工业燃煤小锅炉。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全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所有工业园区以及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的地区,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集中供热。
同时,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现有炼化企业的燃煤设施,全部改用天然气或由周边电厂供气供电。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施工扬尘污染“挂钩”
企业信用作招投标依据
此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到2017年底,天津市行政辖区内钢铁产能、水泥(熟料)产能、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分别控制在2000万吨、500万吨、1400万千瓦以内。同时,2013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山东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各城市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
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到2015年底,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各种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2015年底天津建设
3个国家直管监测点
在《细则》中,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同时,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重点城市2015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5年底,天津市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黄标车全部淘汰。此外,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左右。
到2015年底,北京市、天津市各建设3个国家直管监测点,逐步建成统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建成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抓紧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3年底,初步建成京津冀区域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
环保部与六省区市签污染防治责任书
18日举行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六个省区市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环保部与六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呼吸保卫战在京津冀大地正式打响。
近年来,经常光顾的雾霾天气成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老百姓心中的一块阴影。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京津冀地区1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4.6%,超标天数比例为65.4%,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7%。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重点,放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于12日发布时,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这三大区域是治理重点,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则是重中之重。“环境目标更高、治理措施更严、支持力度更大。”
责任状已签,联合战役号角吹响,北京、天津、河北等地也已纷纷出台具体行动计划。
2017年天津PM2.5比2012年下降25%
天津目前复合型污染问题突出。近年来,天津建筑施工面积不断扩大,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石化化工行业高速发展,导致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显著增长。大气污染从煤烟型特征演变为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征,老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日益显现。
天津市副市长尹海林说,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先后三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在环保部指导下,历时半年,编制了《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确定了10个方面66条措施和2055个治理项目,举全市之力,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全力打造美丽天津。
尹海林介绍,这些措施包括:辖区内钢铁、水泥、煤电产能分别控制在2000万吨、500万吨、1400万千瓦以内。净削减煤炭消费总量1000万吨,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禁止新建工业燃煤锅炉,严格控制燃煤供热锅炉房项目审批,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制定的目标,到2017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各区县PM2.5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记者 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