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 王丽
“这两年,一些用人单位招聘时直接把普通高校毕业生排斥在外,即使是毕业于重点大学的博士也会因本科读的不是‘211’、‘985’大学而被拒之门外。”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师范大学副校长王长华痛批学历歧视愈演愈烈,直言这样的选人机制简单粗暴,是“用相马代替赛马”,直接损害了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权益。
现象
非重点大学毕业生遭就业歧视
王长华委员说,“院校歧视”近两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招聘会上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条件中注明“本三毕业生除外”、“本科毕业生要求‘211’、‘985’大学”,直接将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生排斥在外。
即使是毕业于重点大学的博士,在求职应聘中也会遭遇学历被“查三代”的尴尬,有的仅仅是由于本科学历不是出身“211”、“985”等重点大学而往往被拒之门外。
“如果这样的歧视性规定是合理的,那所有的非‘211’、‘985’的大学就都不要再办下去了,省得‘误人子弟’。”王长华委员说。有资料显示,七成多的高校毕业生遭受过就业歧视,90%以上的招聘广告中含有歧视性条款,许多毕业于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在就业起点上就面临歧视,连起码的公平展示、平等竞争的就业机会都难以获取,以致“同等学力不同等待遇”,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权益受到直接损害。
分析
就业结构性矛盾导致人才浪费
在分析学历歧视的客观原因时,王长华委员认为是毕业生总量庞大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他说,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高校在校生、毕业生总量庞大,每年的毕业生规模呈现只增不减的刚性。仅从研究生规模就可见一斑,2012年我国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达58.4416万人,其中博士生67216人,硕士生51.72万人。
另一方面,尽管我国大学生就业已经市场化了,但人才培养仍滞后于市场需求,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不对称,存在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错位、脱节和失衡,有的行业人才短缺,长期“吃不饱”;有的专业被亮红牌,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供大于求的形势下,用人单位就会不顾岗位属性和实际需要,互相攀比,争相抬高学历门槛,盲目追求高学历和重点大学,导致就业歧视和人才浪费。”他说。
观点
“用相马代替赛马”不科学
“我认为用人单位这种将非‘211’、‘985’高校毕业生排斥在外的做法太简单、粗暴,是在‘用相马代替赛马’,是很不科学的选人机制。”王长华委员表示,高考虽然重要也不过是一次考试,再优秀的学生也有考场失误的时候,不能总是用这场考试来肯定或否定学生4年后、甚至更多年后的成绩和能力。
王长华委员解释说,面对众多的应聘者,用人单位线性思维、简单化操作,直接把大学毕业生的能力与学历层次、毕业院校的录取批次挂钩,生硬地对应聘者提出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区域等具体的歧视性要求,就是一种“用相马代替赛马”的不科学机制。
科学的选人机制应该是让每个人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而不是“相”一眼就否定他,连进赛场的机会都不给。
“最糟糕的是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杜绝学历歧视的条款,毕业生遭遇就业歧视后没地方说理去。”王长华委员说,我国法律所禁止的就业歧视仅限于民族、宗教、性别、户籍和身体健康状况五方面,不包括学历歧视和院校歧视,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也不强,没有规定相应的救济途径和赔偿制度。面对用人自主权的“泛滥”,大学毕业生还不能依靠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建议
以刚性手段纠正学历歧视
王长华委员建议,要用刚性手段杜绝学历歧视、院校歧视,国家、社会、用人单位和高校要形成共识并发挥规范、引领作用。
王长华委员说,全社会都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搭建充分广阔的舞台,特别是人才相对集中的研发机构、高校更要在高端人才的培养、评价、吸纳、使用上发挥导向和表率作用,破除学历门槛特别是毕业学校级别限制,不拘一格发挥优秀人才在促进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在制度层面,要构建人才需求预测和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发布机制,构建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机制,构建岗位属性与人选特质匹配对应的人才配置机制,选人用人不唯学历、学校,不以“211”、“985”高校毕业为用人条件。
在法制层面,适时颁布和有效执行确保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如制定专门的《杜绝学历歧视法》或在现有法规中增加相应条款,对学历歧视的形式、责任认定、杜绝学历歧视的适用范围给予法律界定,规定针对学历歧视的法律处罚、救济措施,以刚性手段纠正学历歧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