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走在城市街头,人们偶尔会看到一些交通提示牌,示意过往车辆禁止鸣笛。近日市民孙先生向本报反映,本市部分路段设置的“建城区内请勿鸣笛”指示牌上,误将“建成区”写成“建城区”,实在不应该。
近日,市民孙先生来到南开区二纬路附近,偶然发现,路边交管部门设置的交通提示牌上写有“建城区内,请勿鸣笛”的提示字样。虽然仅有8个字,但其中的“建城区”却引起了孙先生的注意。经查阅相关资料后孙先生认定,路牌上的“城”字属于明显的失误,应改为“成”字。无独有偶,有网友也在微博上晒出了本市诸如西青道、大沽南路等部分路段也有类似提示牌。孙先生说,建成区是指“市区集中连片部分及分散在近郊与城市有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用地”。按照其意义来看,提示牌上的字并不应该写成“城”。
记者联系到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测试中心赵主任。赵主任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后表示,街边提示牌应为“建成区”,意义在于已经完成的区域,并不能写成“建城区”,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更正。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本市交管局设施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提示牌上的文字内容,要进一步咨询相关部门后才能确定,对于市民及专家的意见,会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