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清 昨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自2月1日至昨日的近10个月时间内,天津依法查处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车24167辆次、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车4297辆次,违法车辆司机均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今后,类似违法者将不会再如此幸运。从明日起,“史上最严交规”将正式实施,机动车上路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将被一次记12分。
10个月严惩涉牌涉证违法
自2月1日至昨日,交管部门在市区、滨海新区及郊县主干道路依法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车45320辆次,其中套牌车211辆次、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车4297辆次、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车24167辆次、无牌无证车16480辆次、伪造变造号牌车128辆次、报废车36辆次等,暂扣驾驶证7578个,吊销驾驶证380个,行政拘留2939人。通过整治,津城涉牌涉证违法同比减少50%。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分析以上数据表示:“首先,大货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居高不下,主要以外地大货车和使用假行驶证、假驾驶证的司机居多;其次,小客车使用污损、变色、弯曲号牌居多;再次,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多发,个别司机安装可拆挂号牌架,遇电子警察摄录便于躲避;最后,多为同款车使用伪造号牌,还有的使用未核发或已注销号牌及自家车丢失号牌或捡拾、偷盗他人号牌。”
一年累积记分30分重考路考
“伴随2013年1月1日‘交管新规’的正式实施,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将由原来一次记6分提高至记12分。”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新规,机动车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12分的,应扣留驾驶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即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机动车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12分的情况有两次以上或累积记分达30分以上的,应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参加路考等,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扣分严厉一些,增加违法成本,比提高罚款数额有效得多。”
新规中这些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机动车上路未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等;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