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12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杰检察长所作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滨海新区打好开发开放攻坚战、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