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过《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2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强调,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好保障和促进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莲喜、苟利军、张元龙、邢明军、李亚力、李润兰、王宝弟、李泉山和秘书长王世新出席。副市长张俊芳,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两件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指导村民自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起到积极作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刘健、王伟生任免职务的议案。刘健在履职发言中表示,一定要努力学习,依法行政,真抓实干,勤政廉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审判人员任免职务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情况的书面汇报。
肖怀远在讲话中指出,最近,中央对天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调整,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在孙春兰同志为班长的市委领导下,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维护天津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再创天津发展的新辉煌。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成为科学发展的创造者、受益者。要在市委领导下,完成好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筹备开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为天津更好更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通讯员孙元苏伟记者李川见习记者杨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