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27日)天津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发布新闻发布会,从今日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联合整治活动。整治的内容包括行车抛物、车辆占路经营、路口乞讨发广告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处500元罚款,单位违反规定,处5000元罚款。
此次整治将加大对机动车辆司乘人员车外抛物、占路经营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路口散发广告、乞讨、兜售商品违法行为治理力度。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严禁由建筑物或者车辆向外抛掷各类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500元罚款,单位违反该规定的,处5000元罚款。据介绍,罚款方式将和闯红灯罚款一样,短信告知,交付罚款。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第一阶段(9月28日至10月25日)重点整治机动车车外抛物违法行为。在中心城区46个路口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人员、城管文明督导志愿者上路执法和宣传。按照公安交管岗勤设置点位,综合执法设置岗勤,在路口加强日常管理。另外,马路上的电子眼和数字城管也会派上用场。据悉,除了交警和执法人员外,志愿者抓拍的不文明行为也将作为处罚的依据,将抓拍的照片交给执法部门,经核实属实后,即可进行处罚。
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倡导广大司机和乘客朋友,自觉爱护路面环境。(记者 黄萱 通讯员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