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再审改判率提至75%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介绍了200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实施后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绩效。通报称,北京再审改变原判决率已从2008年的45%,提高到了目前的75%。
抗诉年增10%
慕平说,为监督纠正诉讼违法和裁判不公,以不服二审生效判决的申诉案件为重点,检察机关加大了抗诉力度。2008年以来,抗诉以10%的比例逐年提高。其中,2008年39件,2009年54件,2010年62件,2011年68件。同时,抗诉质量明显提高,通过抗诉,再审改变原判决率从2008年的45%,提高到了75%。
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介入审判的主要渠道之一。据慕平统计,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为终裁判存在错误,向各级法院发出了153份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2008年为35.5%,而去年已升至67.5%。 另据了解,2008年至今,针对民行审判(民事、行政审判)人员的职务犯罪,例如枉法裁判、失职、贿赂犯罪,共计立案8件8起,其中6人已被提起公诉,4人已被判决。
终止26件“虚假调解”
慕平表示,在“大调解”的格局下,调解已占法院结案总数的一半以上。但与此同时,当事人制造的虚假调解也有所增多。
例如顺风公司申诉租赁合同纠纷案,被申诉人冒用顺风公司名义,承租车辆、拖欠租金;租车公司起诉后,该人仍以顺风公司名义,出庭应诉。最终导致即不知情、更无过错的顺风公司,财产被强制执行。
顺风公司提出了申诉。检察院介入后,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促成该起案件改判。
慕平说,2008年以来,共受理调解申诉案件102件,发出如上再审检察建议26件。
此外,执行环节也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重点领域之一。三年来,针对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受理了执行申诉案件16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36件。慕平举例说,今年新规——“不再将已离婚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就是检察建议取得的成果。
■ 相关新闻
前8月当庭裁判率
提高20.2个百分点
昨日,市高院院长池强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加强审判管理确保依法公正履行审判职责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当庭裁判率现已成为北京全市法院的审判绩效考评指标,今年1至8月,全市法院当庭裁判率同比提高了20.2个百分点。
池强解释说,绩效考评之所以纳入当庭裁判率,主要为严格执行法定宣判程序。实践中,当事人或为了节省时间成本,或因败诉后产生逃避心理,不愿参加宣判。所以,法院从提高当庭裁判入手,避免另行宣判时当事人不能到庭,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他强调,当庭裁判要求法官具备较强的审判素质,因此,提高当庭裁判率,也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
受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人户分离等因素影响,送达一直是审判的难点之一。池强说,送达工作耗费了审判人员大量时间精力。但据统计,目前直接送达成功率仅50%。
为解决“送达难”,一些审判人员采取公告送达。但部分当事人并未看到公告,结果导致案件缺席审理。
池强表示,现北京法院已严格限制公告送达程序的启动,要求审判人员通过节假日送达、晚间送达等,尽量避免公告送达、缺席审理。近三年,公告送达的案件数量,已从原来的逐年上升,转为逐年下降。例如2011年1046件,比2010年降低了31.5%。
【名词解释】
★民行再审检察建议
检察院对一些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采取抗诉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而是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
★再审改变原判决率
经检察院提出抗诉,进入再审程序后,法院或直接改判,或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调解。上述三种形式的案件总数,与法院同期再审审结的案件数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