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创建法院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有效机制,搭建法院与各有关部门之间解决矛盾纠纷的平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自今年初,陆续召开了有关医患纠纷、综治维稳、物业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研讨会,通过研讨会与相关单位促沟通、找问题、拿措施、定方案,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今年上半年收案8766件,结案7255件,同比分别增长29.3%及44.9%,在全市20余家基层法院中的质效名次从去年的第12名提升到今年上半年的第3名。
研讨会助力推出“备忘录”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塘沽审判区主任刘振清介绍说,医疗纠纷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案件普遍存在“矛盾尖锐、专业性强、审理周期长、判决率高”的特点,审理难度较大。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间,塘沽审判区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62件,平均审限达214.05天。案件不仅多数久拖不决,而且法院和医院都有怨言,互不理解。同时,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缠访、非正常访也层出不穷。
法院经过不断反思,发现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基于三个原因:第一,案件专业性强,医院和法院间沟通不够,以致事实难认定。第二,鉴定程序本身很繁复,有的案件还需要多次、重复鉴定。第三,很多患者带着“怨气”起诉,不能理性维权,诉求过高。而这其中最根本的症结就在于法院和医院的沟通问题。通常情况下,医院到法院打官司只是派出一个代理律师,责任医生和院领导都不到场。而法官和律师对医疗专业知识不可能全面了解,所以也就无法准确地理解把握案情,更难以对患者作出明确解释,从而形成了出庭的人不懂医、懂医的人不出庭的尴尬局面。为了破解这一难题,今年4月,塘沽审判区策划筹备了与区卫生系统之间的研讨会。由法院和卫生管理部门共同主持,区各主要医院负责人、法院有关审判人员等参加。与会各方就共同关注的医疗纠纷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讨论,并达成共识,共同签订了《法院与卫生系统涉诉纠纷联动处理备忘录》。
四大原则“软化”医患矛盾
刘振清告诉记者,该份“备忘录”确立了几项行之有效的规则,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一,塘沽审判区确定了三名专业法官,集中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并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定期通报机制、长期沟通机制、专项问题交流机制等,联动化解医患矛盾。第二,遵循调解优先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在诉讼前,先由医患双方协商或由医调委调解,如果双方在这两个环节和解了,法院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第三,立案前先鉴定。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当事人打官司预期都是赢,出了鉴定结果后,看到结果对自己不利,患者可能就主动不诉了。即使仍然要打官司,因为“省”下了鉴定时间,案件审理的效率也会大大提高。第四,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委托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的代理人或指派当事科室负责人、当事医务人员出庭参加诉讼,以便于就相关医疗专业问题向法庭和患方作出解释、说明。
热点案件加强部门协调
在医疗纠纷研讨会取得显著成效后,塘沽审判区又就辖区内的物业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热点案件与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座谈。刘振清介绍说,由于塘沽房地产发展迅速,农村城镇化进程快,导致物业纠纷案件井喷式上升,仅今年第一季度就受案2000件。为了找到问题根源并妥善解决,塘沽审判区与相关政府部门、执法大队及物业公司共同进行研讨,最终确立了三点原则:第一,严格立案条件。如果物业公司在申请立案前没有自行收费,则不予立案。第二,法院立案后,由物业公司再自行收费一次。第三,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物业公司问题严重、不适合继续服务的,建议区物业管理部门亮红牌,取消其从业资格。这三条措施一方面能够促使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一方面也切实减少了诉讼案件。
此外,针对辖区内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多、审限长、发改率高的问题,塘沽审判区还召集了区交管部门、保险公司等单位进行座谈,协商解决方案。经过研讨,几家单位均认为交通案件往往一个案子涉及五六方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如果还放在民庭,与普通民事案件共同办理,感觉专业性不够。为此,各方一致同意建立交通法庭,法院与交通队互相借劲,将案件的立案、调解、审理、包括部分执行都放到交通队里,不仅能够提高效率,而且便于调解。自交通法庭成立以来,塘沽审判区交通案件调解率达到70%以上。
据了解,今年下半年,塘沽审判区还将陆续召开房地产纠纷、金融纠纷、劳务纠纷等热点案件的研讨会,以促进审判业务的提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