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园社区业主聘请的物业经理霍女士出示刚刚拿到的开户许可证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终于拿到了,这是本市第一次给业主委员会开立的对公账户。”日前,本市南开区书香园业委会主任崔女士拿到银行送来的开户许可证时,激动地说,“三年前,书香园开始业主自治之初,就想在银行开对公账户,但由于缺乏政策支持,未能实现。现在好了,有了银行账户,我们一年数十万元的物业费、车位费现金流就可以存在银行,业委会成员再也不用担心资金安全了。”崔女士认为,此举为业主自治铺平了道路,使业主共有资金走向法制化专业化。
起因:没有账户,资金不安全
书香园位于南开区万德庄。2009年1月5日,小区原物业公司突然撤出,几名热心业主牵头自治,于同年4月22日在街道办事处备案成立新的业委会。在物权自主的自治管理下,小区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观。
但是,自治期间,业委会发现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业委会不能在银行开立账户。“按照我们小区目前的收费标准,如果全收上来的话,每年物业费和车位费相加有四五十万元现金流,这么多的钱存放在个人账户上,太不安全了,也容易产生挪用嫌疑,因此把钱存在谁的账户上成了业委会成员最担心的问题。”
过程:没有政策支持,很周折
从那时起,书香园业委会就着手在银行开立账户。“没有政策支持,到处碰钉子。”当时还是业委会副主任的崔女士对此记忆犹新:“《物权法》第81条规定,业主可以选择三种管理模式:物业公司管理、业主自主管理和其他管理人管理。但后两种方式仍然只是一种概念,没有法律保障。相关的手续我全都跑过,去工商局给业委会起照,不给起。没有营业执照,也就没有企业代码,银行账户也不好办。”
今年4月,业委会换届选举,崔女士当选主任,开始着重办理银行账户。“跑了一个月的手续,今天要章,明天要身份证,后天开街道证明,大后天要备案资料……”虽然崔女士理解这些复杂的手续是为了严谨和安全,但仍深深地感到,如果没有银行的协助和政策的支持,太不容易了。
崔女士说:“如今开立了银行账户,总算打通了一个环节,资金安全的问题彻底解决了。下一步,我们还会继续努力,争取将我们的业委会登记为社团法人,非营利组织。”
崔女士称,凡是业委会希望开立银行账户的,可与书香园业委会联系,取得义务支持。(记者 高立红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