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隆隆出庭受审。本报记者蒲东峰摄
作为拆迁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李隆隆私刻公司公章,对外谎称有权出售回迁房,涉嫌诈骗7名买房人共计1632万余元。昨天,李隆隆在市二中院受审,他当庭认罪,称骗钱是为了筹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不是为了个人挥霍。
见到旁听亲朋一度落泪
昨天上午10点,48岁的李隆隆被法警带进法庭,见到旁听席上的亲朋,他的泪水夺眶而出。站上被告席后,他一边陈述自己的自然情况,一边抬手擦眼泪。审判长问他:“你哭什么?”李隆隆哽咽回答:“有点激动。”
起诉书显示,李隆隆是北京市人,大学文化程度,被捕前是北京正龙安投资有限公司审核员。
李隆隆说,他原是北京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股东。北京正龙安投资有限公司,是云龙房地产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合资成立的,并于2009年拿下了东城区安德路55号院危旧房改造的拆迁项目,他当时是拆迁办现场总负责人。
检方指控,李隆隆在2011年10月至12月间,谎称有权出售东城区安德路55号院回迁房,并伪造北京正龙安投资有限公司公章,冒用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售房意向协议,骗取7人购房款共计人民币1632万余元。
检方认为,李隆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当庭认罪争取获得轻判
法庭上,李隆隆承认指控属实,争取宽大处理。他称诈骗不是为了个人挥霍,而是为了筹集资金。
李隆隆说,在公司承办拆迁项目时,他自己也想承办另一个危旧房改造项目,存在1000万的资金缺口。他想卖掉安德路55号院的回迁房来筹一部分钱。实际上,当时的正龙安公司是不具备销售安德路55号院回迁房的资格的,因为项目还处在拆迁、安置阶段,未取得规划审批。
李隆隆说,他当时给买房人看了还没有经过正式审批的规划图,让他们按照规划图选房号,并按照房号对应的面积收钱。
对于本应由发改委确定的房屋价格,李隆隆一个人就定了,金额为每平方米2.2万元到2.4万元,并与买房人签订《意向购房协议》。为了取得买房人的信任,李隆隆在马路边找人伪造了正龙安公司的公章,盖在了协议上。
拿到1632万余元后,李隆隆将其中的1400万元拿去投资项目,另外的200多万元,他称借给了一个合伙人。
律师认为,李隆隆主观上没有长期或永久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他只是缺乏现代商业运作理念,想暂时倒一下资金,等赚到钱再归还全部购房款,这与单纯为了个人挥霍相比,主观恶性小,希望法院对李隆隆从轻、减轻处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案例
一家人买四套被骗665万元
2011年12月,一名买房人去正龙安公司索要购房发票,结果被对方告知从未向他出售过安德路55号院的房屋。发现被骗后,买房人报案。今年1月4日,李隆隆被抓。
昨天,7名被骗的买房人都没有出庭。检方出具了几名买房人的证言。证言显示,他们基本都是通过中间人介绍找到李隆隆买房。他们说,当时,李隆隆是在安德路55号院内的拆迁办公室接待他们,其自称负责该院拆迁安置,手里有回迁房指标,给他们看了户型图,并称购房要一次性付清全款。考虑到地段又好又便宜,还有公司的公章,他们就交了钱。
其中,有4名购房人还是一家子,分别是一对老人和一对年轻人,共计被骗665万余元。
据了解,买房人的损失目前还没有得到赔偿。李隆隆的现金只有4.1万余元,他的辩护律师称,李隆隆的家属正在努力凑集资金赔偿被害人。本报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