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市出台《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各相关部门将围绕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群众关心的信息,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措施。
根据意见,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各级政府要做好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及时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及调查处理结果。同时,利用政府公报、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便民服务功能。
本市将扩大行政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让群众及时了解、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医院、学校、公交、供水、供电、供热等涉及民生的单位,将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 (记者 孙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