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粮库结余资金卖土地受贿广西一县粮食局长贪腐近百万
检察官剖析基层贪官三大心理特征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侵吞粮食收购结余款、利用拍卖粮油中心土地之机受贿、建“小金库”与一干人员私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一名粮食局局长,疯狂敛财近百万元。陆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甘一全有期徒刑五年,以受贿罪判处甘一全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其退出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而其在任期间,陆川县粮食局从班子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到管理人员,先后有23人因违法乱纪与经济问题受到法律追究和政纪处分。
陆川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对陆川县粮食局原局长甘一全贪腐案进行深入剖析,总结出基层职务犯罪者的三大心理特征。
职务犯罪者在第一次涉足腐败之际,往往心存侥幸,这样的心理一旦形成,当事人染指国家利益的“第一次”,便会滋生出第二第三第N次
职务犯罪者往往在第一次涉足腐败之际,心存侥幸——或宽宥自己仅此一次,下不为例;或觉得所谓的贪占是集体行为,没什么责任……这样的心理一旦形成,当事人染指国家利益的“第一次”,便会滋生出第二第三第N次。
甘一全的行为恰恰印证了这个规律,在其贪污受贿的过程中,他的侥幸心理表现得比其他贪官更为明显。
2005年,陆川县粮食局调拨了约8000吨储备粮到贵港粮库,结算时结余9万多元运杂费被放进了粮食局由甘一全掌控的“小金库”里。到2006年年初,这笔钱还剩5.6万余元。这时春节已近,甘一全动了分光“小金库”现金的心思。在他看来,“小金库”是个普遍现象,而自家的“库存”也不多。于是,在召集了粮食局班子会议统一了意见后,这笔钱被分两次“私分”,甘一全得到了2.3万元。
多年来,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取缔滋生腐败的“小金库”,甘一全对此不可能不知道,但“小金库”带来的甜头以及私分后几乎“零风险”的表象,让他于2006年10月又把完成储备粮年度划转任务后的运杂费结余款5万元与粮食购储公司的经理林某私分,他分得3.5万元。
2007年,甘一全私分“小金库”公款的举报信转到了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因案件尚未成熟被暂时搁置。甘一全的侥幸心理愈加膨胀,在此后的3年间,他又利用职务之便,在陆川县粮食局及下属单位的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中,为他人牟取不当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多个体老板的贿赂近90万元。在这个违法犯罪的过程中,甘一全始终觉得自己可以涉险过关。
在诱惑面前,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会派生不同的选择结果。有的干部将自身的职责、尊严视作可以与金钱交换的等价物,进而滥权、谋私
检察机关发现,甘一全在收受个体包工头姚某的37万元现金和地皮的过程,有这样几个情节:
当隶属陆川县粮食局的马坡镇粮所和粮油中心的土地准备招标拍卖时,姚某找到甘一全,以求能够中标,并允诺事成之后会感谢。
甘一全在实际招标投标过程中,亲自出面协调各方关系,帮助姚某中标,同时还尽量压低地皮的起拍价,给足了姚某特别的“政策倾斜”。甘一全认为,撇开制度规定,自己给予姚某的好处越多,获得的回报也将越大。
姚某如愿中标后,又碰上因地皮拆迁引起的职工搬迁纠纷。甘一全责成马坡镇粮所和粮油中心必须在限定的时间里将职工搬迁的事情搞定。一切处理妥当后,甘一全从姚某处先后3次收受贿赂现金25万元,另得到价值约12万元的70平方米地皮一块。
在收受另两名个体包工头李某41万元、丘某11.5万元的贿赂款过程中,甘一全使用的手段基本还是同一个套路——陆川县粮食局下属的五六个粮所要搞集资建房,甘一全应李某的请求,在工程项目的发包、工程款的结算与拨付等方面给予了尽心尽力的关照,让李某赚到了不少钱。事后,李某便按照事前的约定以每平方米15至20元的标准先后多次给了甘一全41万元的“感谢费”。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分析说,甘一全的人格修养与思想境界,缺乏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坚定性,他把自己一局之长的职责与尊严视作可以与金钱交换的等价物,进而滥权,进而谋私。诱惑当前,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会派生不同的选择结果,为人为官者该好好思索其中的因果关系。
一个滥权自肥的贪官,千方百计聚敛起来的巨额赃款带给他的满足与快乐,绝不会多于惶惑与忧心
在市场经济时代,人们已不必讳言对金钱的追求,因为金钱本身是不带任何功利色彩,高尚与卑下之分全在于敛积手段和方式的不同。这个区别决定了金钱带给人们的主观感受是心安理得还是寝食难安?甘一全属于后者。
近百万元,在陆川这个桂东南县城中,算得上一笔不菲的财富。甘一全单是在聚敛这笔金钱,煞费苦心掩饰自己贪污受贿痕迹的过程,就让他的日子过得并不逍遥。
3次私分粮食局“小金库”的钱,他或是召开班子会议讨论,或是与粮食购储公司的经理私下作过商量,拉上其他人一起来“私分”。让甘一全惧怕的是,一人承担侵害国家财产利益的罪责;
收受个体包工头姚某一块70平方米的地皮后,甘一全先是以小舅子王某的名义进行了土地权属登记,最后又以18.6万元,高于纳贿计价6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他人,以刻意掩饰有形贿赂赃物带来的暴露风险;
70平方米的土地是包工头姚某为“感谢”而送给甘一全的,拿到地皮后,甘一全授意姚某给他出具了两份内容同为“收到王某(甘的小舅子)支付的买地款”的收据。甘一全以为,手中拿到了这个收据,将来查起来,收据就可以证明自己不是受贿而是公平买卖了;
从2003至2010年,甘一全的腐败行为前后跨时7年,贪污受贿数十次,赃款一笔笔地累积到近百万元之巨。这期间,无论“进项”多少,他都全部存进银行而不敢花用,直至案发。
将甘一全上述这些行为联系起来,不难揣摩出这样一幅图景:一个滥权自肥的贪官,千方百计聚敛起来的巨额赃款带给他的满足与欢乐绝不会多于惶惑与忧心。
说“法” 官员莫以“恶”小而为之
在金钱面前,私心一旦打开,便是难以遏制的贪欲,便是不断的贪腐、不断地掩饰。值得注意的是,甘一全为掩饰自己的行为,甚至采取所谓班子会议讨论的形式,拉下一干众人落水,以其达到法不责众的目的,而最终导致的,则是一个部门的腐败窝案。因此,为官从政,切不可让贪欲、让侥幸心理牵住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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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泾县建设委员会规划股原股长杨学东,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篡改“一书二证”及审批附件、办理增补面积手续,收受贿赂17.2万元。他的腐败行为致使国家税收、行政规费流失共计人民币292万余元,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29万余元。法院认定被告人杨学东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本报通讯员一山本报记者莫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