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011年5月5日,本报报道了号称“国家一级驾校”的萧县杨楼镇陇海驾校事实上为无证经营,骗取604名学员每人数千元学费,涉及金额160余万元。6月4日,记者从萧县法院获悉,原陇海驾校校长王某某一审被萧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法院审理认定,原萧县杨楼镇陇海驾校凭着低价、承诺能够在校内考试等吸引眼球的条件,招收了萧县、砀山、淮北、徐州等地学员共604名,涉及金额共约161.72万元。而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没拿到驾驶证。
今年2月,经研究,萧县公安局先行向萧县人民政府借款160余万元,用于退还604名被骗学员的学费。案发后,陇海驾校校长王某某被逮捕。
经查明,王某某不仅虚构事实骗取学员学费,自2006年12月至2009年4月,王某某还谎称有能力购买出租车营运证及年审出租车营运证,先后诈骗蒋某现金55.8万元。
经审理,萧县法院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决后,王某某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