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与环境保护局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本网公告建设项目情况及报告书评价结论简介,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对公告内容提出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意见。 联系人:刘凌 联系电话:83711559
项目建设内容及报告书评价结论简(点击下载查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