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月2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每年春节期间,乘坐出租车成为很多市民外出的首选。为避免乘客遭受损失,市客管部门为广大乘客提供三点注意事项。
提醒一 打车要发票
目前,天津市出租车使用的都是新型计价器,每趟业务都能打印出一张发票,而且乘客一旦遭遇绕道多收费等宰客行为,可依据车票进行反映和投诉。乘客如果在车上遗落了物品,事后凭车票上的信息线索可以很容易找到自己搭乘这辆出租车的驾驶员。
据了解,目前,全市有32000辆出租车,不索要发票,一旦遗失了财物,再问询出租车寻找失物犹如大海捞针。市客管部门提示全市出租车驾驶员,乘客打的付费后一定要应乘客要求按规定开具出租车专用发票,广大乘客春节打的时一定要索要发票。
提醒二 谨防“鬼表”
此外,市客管部门近日接到了群众举报,投诉个别出租车驾驶员受利益驱动,私自改装里程计价器,使之跑快,以图多收费。为此,市客管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春节打的出行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要防止问题出租车计价器给自己的利益带来损害。市民一旦发现出租车计价器存在问题,多收车费,可拨打市客管部门热线投诉电话23549000进行举报投诉。
据介绍,出租车营运中不应有任何物品遮挡计价器主机面板,计价器应处于有效状态。多年来,市客管部门严厉查处一批私改计价器,对用“鬼表”宰客的出租车驾驶员,除给予罚款外,均同时吊销其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件,且五年内不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
提醒三 别携带鞭炮
每年春节期间,不少出租车驾驶员都遇到过携带鞭炮烟花拦车的乘客。 天津现行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换句话说,出租车驾驶员遇到携带鞭炮烟花乘车的乘客,不拉不算拒绝载客。(记者 杜娟 实习生 刘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