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1日发布消息称,2011年,辽宁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771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全口径地税收入完成1,924亿元,同比增长31.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39亿元,同比增长32.2%,圆满完成了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不低于”的全年收入任务。同时,辽宁全省地税系统还组织社会保险费等各项收费收入847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辽宁省地税局介绍:2011年辽宁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呈现以下特点:全面完成“两个不低于”收入任务。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2.2%,高于东北老工基地振兴以来平均水平增幅6.3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幅高于东南沿海省份平均增幅3.2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支撑财政收入力度增强。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总量的62%,增收额占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收总额的62.8%,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全省地税系统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1年,辽宁共减免地方各税23亿元以上,其中,再就业扶持减免1.4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减免1.3亿元,落实对困难中小企业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减免4亿元,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辽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辽宁省经济稳步发展,工业、投资、出口、金融等主要指标平稳较快增长。同时,全省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带动了地方经济的繁荣发展,为地方税收奠定了坚实的税源基础。
另外,税收政策调整增收效应明显,推动了地方税收增长。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拉动了地方税收的增长;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上调,也为地方税收带来部分增收。(记者 秦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