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捡砖头

砸屏幕

转身跑(据银行视频截图)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因多次取款未成功,男子刘某恼羞成怒,拾起一块地砖,奋力砸向ATM机的屏幕……这一行为给他惹来了牢狱之灾。被砸坏的屏幕价值2万多元,近日刘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现场 男子用地砖砸碎ATM机屏幕
今年5月13日上午,大连市桂林派出所接到报警,位于三八广场附近的一家银行ATM机被砸,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报案人于女士是这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当天早上8时许,于女士发现自助银行内的一台ATM机的屏幕被砸坏了。于女士和同事立即调取了监控录像,很快发现了砸坏ATM机的人。“他看起来20多岁,穿着运动服,背着双肩包。 ”于女士报案时,向办案民警讲述她从监控录像看到的画面。据于女士说,当天凌晨5时许,一名男子来到自助银行内,来回溜达,出入自助银行数次。其间,他还用铁片和混凝土块,去撬ATM机的锁眼。
最终,该男子用一块地砖砸向一台ATM机,ATM机的屏幕被砸碎,自助银行的报警器随即响起,男子迅速离开了现场。
庭审 没取出钱 先撬后砸
由于男子砸ATM机的情况,被银行监控设备多角度拍摄下来,这给警方破案提供了线索。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22岁,普兰店人)。今年6月1日中午,侦查员将正在开发区一网吧上网的刘某抓获。刘某对砸坏ATM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9月28日,中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刘某提起公诉。中山区法院在10月20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刘某的认罪态度很好,如实供述了犯罪过程。“取钱时不知道是因为我喝多了,还是密码记错了,没有从提款机里提出钱。”刘某称案发当天,自己从网吧出来身上没钱了,便去自助银行的ATM机取款。由于没取到钱,他心里有些气愤,随即在自助银行附近转悠,后来发现地上有个铁片,就捡了起来,同时还捡起一个混凝土块,再次来到ATM机前,用铁片和混凝土块撬ATM机的锁眼,但没有撬开。刘某更加气愤,到自助银行外捡起一块地砖,返回砸碎了ATM机的屏幕……
经过鉴定,刘某所砸坏的ATM机屏幕价值2.2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家属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近日,中山区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李双 记者张兴
律师说法
故意毁坏财物最高可判7年
“很多人毁坏财物,可能就是为了泄愤,殊不知离犯罪是非常近的。”辽宁祥远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建文说,近年来,类似案件在大连发生过多起,在国内各地也时有发生。
“毁坏财物者以为砸坏了东西,进行民事赔偿就可以了,其实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犯罪。 ”侯建文表示,一台ATM机的价值一般都在数十万元,因此毁坏 ATM机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侯建文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