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贾女士向天津网网上帮办咨询,称天津低保标准为每月每人450元,为何自己家庭每月只能领到240元的低保金。天津民政局表示,低保标准已调整为480元,但这并非低保户应领取的实际金额。
贾女士称,自己是外地人,尚未转入天津户籍,但其爱人和孩子都是天津户籍。丈夫目前患有智力残疾,经鉴定为4级伤残,目前虽在外打工,但并没有固定收入,每月工资仅有几百元。自己没有工作,孩子刚出生不久,还不会走路,家庭非常困难,经过查询得知,低保标准为每月每人450元,为何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每月向其发放的低保金仅有240元?
昨日(9月16日),记者对此问题转办至天津市民政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天津市低保申请标准从今年年初就已经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480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月250元调整为280元。虽然市区是480元,但该金额并非低保家庭的实际领取金额。
由于贾女士是外籍户口,所以只有其丈夫和孩子2人才具有申请低保的资格。另外,人均不少于480元收入是低保申请的条件,并非实际领取金额。如果贾女士的爱人在外打工,有一定收入的情况下,其每月应领取的实际金额应为人均收入标准与实际收入的差额。如其丈夫月收入若是600元的情况下,父子(女)二人的人均收入为300元,那么低保实际领取金额应是480元减去300元后的差额乘以2,即360元。从贾女士每月领取240元的情况来看,其丈夫的实际工作收入应为每月720元。贾女士也称,丈夫每月的工资在600至700元不等,且不固定。
如果市民若想咨询低保问题,可拨打天津市民政局热线23414363进行询问。(杨增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