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市和平区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法律六进”和创建法治城区活动为载体,以传播法律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重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显著成效,日前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
天津市和平区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区委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法律知识,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半小时学法,区、处两级中心组每季度举办一次法制讲座。“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举办普法讲座21次、6300余人次参加,组织全区400余名区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区人大、区委组织部坚持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活动,推动各类人群学法用法的制度化、系列化、规范化。围绕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开展普法活动,建立了5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两个“和平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立了1400多人的普法骨干队伍,形成了区、街、社区“三级”普法工作网络;举办法制文化展览、法制文艺演出、创作文艺作品、编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讯》、《未检专刊》等刊物。在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开办《法制演播厅》、《律师信箱》等栏目。
天津市和平区“五五”普法工作注重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区创建指标体系,提升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改善全区卫生市容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开展“价格计量诚信”、“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等活动。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治理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动员党政机关干部、中小学生组成数千人志愿者队伍协助公安交警上路执勤。将法律援助列入年度“二十项民心工程”,下力量解决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率先在全市建立了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大厅,开通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扶助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在企业、社区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构建并逐步完善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法制道德教育体系,广泛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区法院成立了少年审判庭,建成了全市首家异地户籍青少年帮教中心;区检察院与教育部门、社区联合成立了本市首家“关护教育未成年人工作站”。在全市率先推出百名教师进社区,在全区推广万全道小学“班级博客”的做法,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认真执行领导包案和接待制度,化解了一大批历史积案和疑难问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年下降。建立了各级司法调解组织,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成立本市首家街道综合治理工作载体——体育馆街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和平区连续三次12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称号,获得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高荣誉“长安杯”。
天津市和平区“五五”普法工作注重发挥机制制度的保障作用。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区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参与,全区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组织评比考核。区纪检委、监察局实行效能监察,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抓普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坚持把普法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且逐年提高。坚持把创建法治城区作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普治工作再上水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政府年度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报告;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围绕全区普法依法治区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区政府坚持重大事项和项目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决策前法律论证制度。区政府法制办每年组织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区长电子信箱、区长热线等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立了开放式政策法规文件阅览室和行政效能监察网络。针对影响执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开展积案清理,加大专项治理,通过执法培训、建立执法廉政档案、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依法加快社区民主自治的进程。全区60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实行了社区居民民主选举,平均参选率达到80%以上。普遍建立了居委会、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积极推行社区听政会等民主制度。全区先后有18个社区被治市办命名为“天津市民主法治社区”。 (记者邹龙云 通讯员刘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