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深圳高新区负责人认为,《指导意见》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在高新技术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竞争格局不断变革的关键时期出台的,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科技与经济持续结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国家高新区全面提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指导意见》最核心的内容“一个行动、两项工程”为国家高新区在新时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建设和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指明了方向。
认真学习研究《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后,深圳高新区提出,将紧扣“一个行动、两项工程”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把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中心工作,重点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的现代产业体系、社会发展科技服务体系、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
当前,深圳正处于新一轮发展的关键时期,对自主创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圳高新区肩负重要使命,将以实施“一个行动、两项工程”为发展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升级。
深圳高新区负责人表示,认真实施“一个行动、两项工程”,才能加快国家级创新资源在深圳高新区布局,承担国家重大创新任务,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支点;认真实施“一个行动、两项工程”,才能加快各类高层次尖端人才在深圳高新区集聚,实现对各种国家级核心技术的攻关和突破;认真实施“一个行动、两项工程”,才能使深圳高新区在愈发激烈的国际、区域和城市竞争中保持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实施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先行者和维护国家产业经济安全的先锋园区;认真实施“一个行动、两项工程”,才能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继续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高端化发展,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跨越式发展;认真实施“一个行动、两项工程”,才能突破深圳高新区在土地、资源、人才、环境等方面的瓶颈约束和严峻挑战,切实以科技、智力、创新等软实力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全领域的创新发展。
深圳高新区负责人表示,新的历史时期,深圳高新区将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为契机,发扬特区创新创业、内生成长的敢闯精神,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在优势突出的关键领域及产业链高端环节,研究制定领先战略及聚焦政策,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标杆,把深圳高新区建设成为“全球高新技术产业重要增长极、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核心区、机制体制先导区、新型高科技园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