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下月开办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7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服务业委获悉,2011年沈阳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办法出台。2011年,根据实际情况对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适当的提高了补贴标准。特别是对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辆以及中、重型货车的报废补贴大额增长。
农村客运车辆更新基本不用再加钱
本次更新补贴标准大体分为三种。首先,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据了解,目前沈阳市周边农村客运车辆基本符合这一标准,而常年运营的车主基本是当年更新车辆,并且其更新费用在1万元左右,也就是说农村客运车辆的车主几乎不用再花费更多就可以更换车继续运营了。
这同时也是城市公交车的喜讯,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同时,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8月1日起开始办理
这次更新补贴的办理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为期半年。沈阳市将特别开设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地点在沈阳市秋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院内,皇姑区文储路55号。
需要办理业务的车主,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服务窗口领取或是直接从网上下载并填好。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买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重型载货汽车报废补贴的不需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营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相关证件齐备后,对于符合报废更新条件的,有关部门审核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公章,财政部门自受理申请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由服务业主管部门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并退还材料。
补贴窗口每周二办公,8月 2日是第一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为早8点半至下午 4点半。咨询电话024-86671188。
财政补贴、残值补贴同时领
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可以领到财政补贴,同时还和不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报废车辆一起享受残值补贴。据了解,残值补贴主要是参照沈阳经济区废钢市场价格、车体钢铁含量等情况。根据《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定价原则》,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应当先行扣除企业运营发生的正常税、费、损耗等,再按照当地的废旧金属市场价格折价执行。
记者侯永锋 孙大卫 刘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