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010年7月,天津某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到公安南开分局经侦支队举报:该公司一名很有发展前途的年轻经理助理王平(化名)突然提出辞职,公司随后对年度账目进行审查,发现在其任职期间,有7名购车客户的购车款未入账,公司怀疑这40多万元已被王平占有或挪用。
办案民警从公司账目入手展开调查。经查,2009年3月至5月间,王平向多名客户销售汽车时,采用收款不入账的方式,将购车款用于出国、购物等个人消费使用。尽管其于2009年6月、12月以刷卡方式填补了公司账目,但其中一笔购车款的挪用期限已超过三个月,符合挪用资金犯罪的构成要件,警方以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立案侦查。
警方在侦查中发现,王平及未婚妻在不同银行开设有10余个账户,账户之间资金流转频繁。王平在2009年年底购置了婚房和汽车,还和未婚妻两次出境旅游,并购置了高档手表、音响及衣物,但其父母、未婚妻父母及未婚妻均为普通工薪族,消费与经济背景明显不符。
此后,办案民警调取王平名下的银行卡清单发现,2009年年初至2010年年初,王平累计进款额高达200余万元,划、存款地区既有本市也有杭州、哈尔滨等外埠城市。警方调取了王平任职以来的所有业务往来票据凭证及销售记录,逐笔核对后,发现王平在任职期间,以低于进车价格销售给杭州市某二级汽车经销商200余辆汽车,并从哈尔滨厂家直接发货至杭州。这两个城市与王平银行卡收到的转款或汇款来源地相符。
办案民警累计查询了40余个账户,分析了近300笔交易记录,还赶赴杭州和哈尔滨等地调查取证。经过近三个月的侦查,终于查明王平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向杭州市二级汽车经销商低价销售汽车,并非法索取好处费2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查明王平以虚构向哈尔滨中间商支付销售返利为手段,侵占公司钱款42.45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0年年底,南开分局经侦支队对王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职务侵占犯罪立案侦查,王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平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法院的判决。(记者 常健 陈欣 通讯员 经轩 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