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名中年妇女虚构多名亲属患糖尿病等事实,使用七张医保卡,从医院骗购了价值23.6万余元的药物,其中社保支付20.5万余元。近日,经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该妇女孙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未缴纳)。同时责令其赔偿社保部门的财产损失。
使用七张卡行骗
法院查明,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26日,孙某使用自己及六名亲属的医保卡,虚构其中四名亲属患糖尿病,并在另两名患有糖尿病的亲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本市红桥医院、红桥新村医院、红桥同康医院大量骗购各种治疗糖尿病的药物,然后将这些药品销售获利。
2010年7月23日,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监测,发现孙某涉嫌诈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7月26日,公安机关将孙某抓获。经“社保中心”测算,孙某仅以六名亲属的名义骗购的药品就价值23.6万余元,其中社保支付了20.5万余元。对于社保部门的损失,孙某未退赔。
相关工作人员的证言表明,“社保中心”举报后,其配合公安机关对于拿药明显超出应服药量的人群进行了排查。经监测,发现孙某等七人(有亲属关系)拿药非常频繁,基本一周要拿三四次治疗糖尿病的药。而一般情况下医院给开一至两周的药量,不可能每天都需要到医院拿药。另外,孙某拿的药量非常大,而且挂号的时间都挨着。社保中心分析这家七个人不可能全得糖尿病。
孙某的三姐证实,2009年初孙某把她的医保卡要走了。其本人没有糖尿病,爱人也没有糖尿病。他们也不知道孙某拿她的卡开治疗糖尿病药物的事。从2009年至今,从她的医保卡内一共拿了5万多元的药物。
红桥医院一位医生的证言证明,孙某是这里的病人,经常来看糖尿病。有时自己来,有时和她女儿一起来。孙某每次都是拿五六张医保卡,有时是七个。孙某说这些人都是她的姐妹和亲戚。孙某主要拿这七个人的名字开治疗糖尿病的药。
医院原则上不允许这样做,但如果出示社区医院开具的其他人因身体状况来不了的证明,盖上其医院的社保章,医生就可以开药了。孙某出示了其他六个人的证明,而且还拿了他们患有糖尿病的诊断证明和化验单。他问过孙某为什么开那么多药,孙某说其他人来不了,而且有时没有药,所以有药的时候就多开点。
一名收药的当事人证明,去年他开始收药,一般在红桥医院门口摆一个纸牌子,上面写着“收药”,这样就有人来卖药。孙某向他卖过药,每次都是两千多元的药物,他一共收过五六千元的药物。这些药都是治疗糖尿病的,都是从医院开出来的。而且基本是当天开出来之后,当天就卖给他。后来,孙某嫌他给的价过低,就不再卖药给他了。
行为构成诈骗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之上,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导致社保资金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大,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系初犯,能够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