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把建立与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并列入20项民心工程的首位,预计到“十二五”末,天津将累计为80多万户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随着近年来商品住宅价格不断上扬,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和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实现“买房梦”的困难越来越大。针对这一现实,天津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不同收入层次的居民实行分层保障,较好地发挥了住房保障工作在改善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作用。
2008年天津制定并实施了《2008年至2012年住房保障五年发展规划》,出台了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项政策。此后,又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通过“租、售、补”相结合,构建面向最低收入、低收入、中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及危陋房屋拆迁五个层面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
天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局长吴延龙介绍,“十一五”期间,天津向41万户、约123万中低收入居民提供了住房保障,是“十五”期间的9倍。
居住在秋怡家园小区的刘万龙一家三口原来住在建筑面积仅为9.3平方米的房内。享受到租房补贴后,刘万龙租住到60平方米的两居室。他说:“我打心眼儿里感谢党和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