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财政局组织专门力量,对高新区2010年度区直部门部分行政事业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高创中心运行费、防疫补助经费、辛曹村垃圾补偿款、人口普查经费、各类规划、基地、项目费用等,项目资金总计1084.7万元。检查重点关注各单位是否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核算、专户管理,是否按照项目预算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有无挤占、坐支、转移、挪用等问题。对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项目决策失误、成效不明显、未专款专用或出现损失浪费、资金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单位,财政监督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此次检查将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财政监督科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