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市把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作为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一个独立完整的板块进行分析、研究,深入探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规律,总结近年来全市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办法》,努力构建“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权力配置有效制衡、程序运行公开透明、网络监管动态可控”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模式。今年以来,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多次深入国有企业进行调研指导,实地了解《实施办法》确定的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实施办法》把科学规范决策行为作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首先是明晰决策权责,对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班子的决策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强化决策监督,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纠错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三重一大”决策情况作为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察、考核及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天津市国有企业积极推行系统化、信息化监督模式,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是固化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企业管理,逐步实现预算、生产、营销、资金等管理系统信息资源的有效集成和高效利用,通过科学确权,实现节点控制,将业务流程网上固化,保障权力规范运作,降低腐败风险。二是实行人机双控。在推进信息化防控的同时,针对业务流程的关键点和信息系统的监控盲点,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关口前移,强化操作人员与计算机系统功能互补,科学控制,超前防范风险,及时堵塞漏洞。
天津市国有企业按照《实施办法》的部署和要求,选准用力方向、抓住工作重点、化解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该市国资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国资系统推动落实《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将5个方面重点工作细化为推动国有企业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围绕企业改革发展重点关键环节查找廉洁风险点等15项具体举措。据了解,其直接监管的集团公司全部制定并上报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大部分集团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风险防控措施,企业领导人员普遍作出了廉洁从业承诺。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把科技手段融入反腐倡廉制度设计和工作流程,分别在集团层面和二级公司层面探索实施了资金管控系统、审计信息化监控系统以及ERP财务、业务一体化管控系统,强化了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搭建了合力监督、工作联动和超前预防、检查纠偏两个平台,探索出“制度+科技”、人机双控廉洁风险控制模式。天钢集团公司健全完善党委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决策制度、经理层工作制度,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科学决策,2010年以来,公司在实施总投资达47.4 亿元的兼并重组提升改造7个工程项目和提拔任用48名处级领导干部等事项中,全面落实集体决策、权责明晰、民主监督、风险防控等制度规定,有效防范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记者 李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