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个U盘里的"结核丸资金流水账",详细记录了药商王尊合4年间行贿320余万元的所有细节,涉及医疗机构9家,涉案16人。据此,一起京城最大医疗商业贿赂案最终告破。
目前,已有北京7区县结核病防治所的13名医务人员获刑,行贿者也已被公诉至房山法院。
案发
U盘存有行贿名单涉及16人
王尊合是1967年生人,早先是一名结核病医生,后来转行做了药品代理商。
2006年,王尊合挂靠在某医药公司名下开始销售治疗结核病药物,生意越做越大。
2010年5月11日,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举报,将王尊合抓获。侦查员发现他随身带着个U盘,U盘里有个文件,名为“结核丸资金流水账”。
这是一份长达数年的行贿清单。列项包括受贿人名称、药品名称、行贿时间、行贿方式(给付现金或者资金打卡),记录得非常清楚。
这份行贿清单,涉及北京地区8个区县的结核病防治所和一家医院,受贿人员16人,金额巨大。
它引起了北京检察系统的高度重视,检方根据所涉及单位的所属辖区,指派各基层检察院分别将涉案人员公诉至各基层法院。
最终,这起京城最大的医疗商业贿赂案告破。
判刑
行贿320余万得好处13人被判刑
日前,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对单位行贿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将王尊合提起公诉。
根据指控,2006年底至王尊合被抓期间,他以回扣或返利的形式,累计行贿320余万元,受贿者16人。
经过多方采访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13人被法院分别以受贿罪判处刑罚(见表格)。记者注意到,13人的受贿时间,普遍长达三四年之久。原昌平区结核病防治所出纳李玲受贿最短,也已经有两年。
13人来自7区县的结核病防治所。其中,11人为单位领导,2人为财务人员。11名领导中包括“一把手”6名,占一半。
据了解,结核病防治所均为北京市卫生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诊疗以及疫情的分析、监测等。
行贿人
销售30万瓶药去掉回扣挣522万
王尊合说,最初他售药没去行贿,虽然不给回扣会使药价相对较低,但销量惨淡。
后来他“领悟”到,同类的治疗结核病药品有很多,如果不给回扣,药很难被购进;就算被购进了,医生在开处方时也会选其他的药品。
“开窍”以后,王尊合开始给回扣,销量顿时大增。王尊合说,石景山结核病防治所的电话是他通过114查到的,询问了地址后他就去找所长韩琦,谈好回扣后,业务立即搞定。
据王尊合称,提前留好回扣额,他给自己定的净利润率在30%到40%之间。即便每瓶药回扣款按15元计算,每瓶的净利润也能达到17.4元,这个利润已经不低。
王尊合说,从2006年到被抓,他销售的“劳克”牌结核丸销量达到30万瓶。这意味着,他已经从中挣到522万元。
按照王尊合的理解,只要药品里含了回扣款,就算药价因此虚高,医务人员也能帮药商一起挣到巨额利润;如果药品里不包含回扣,就算药价低了,药商也照样没得赚。
13人受贿获刑情况表
姓名 原职务 受贿金额 获刑情况王金玲原宣武区结核病防治所所长 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 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收受回扣款等共计494136元韩佳颖原宣武区结核病防治所副所长 2006年12月至2010年1月, 有期徒刑5年收受回扣款137596元张永健原崇文区结核病防治所所长 2007年6月至2010年1月, 有期徒刑3年,收受回扣款94320余元 缓刑4年韩琦 原石景山区结核病防治所所长 2007年6月至2010年4月, 有期徒刑10年收受回扣款110016元杨智斌原朝阳区结核病门诊部门诊主任 2006年4月至2010年4月, 有期徒刑6年收受回扣款172780元,其本人分得67780元孙桃英原朝阳区结核病门诊部药械科科长 2006年4月至2010年3月, 有期徒刑2年,收受回扣款48954元 缓刑2年郭小柳原房山区结核病防治科科长 2007年2月至2010年4月, 有期徒刑10年收受回扣款115540元丁卫国原密云县结核病防治所门诊主任 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间, 有期徒刑2年,收受回扣款31283元 缓刑2年张合英原密云县结核病防治所副所长、所长 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 有期徒刑3年,
收受回扣款46608元 缓刑4年孙长伶原密云县结核病防治所会计 2007年8月至2010年5月, 有期徒刑1年,收受回扣款13800元 缓刑1年刘秀云原昌平区结核病防治所门诊主任 2007年12月至2010年5月, 有期徒刑2年,收受回扣款48000元 缓刑2年韩跃飞原昌平区结核病防治所副所长 2007年12月至2010年5月, 有期徒刑5年收受回扣款72000元李玲 原昌平区结核病防治所出纳 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 有期徒刑1年6个月,收受回扣款39000元 缓刑2年
(注:刑期不完全取决于受贿金额,也和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是否积极认罪,是否退还赃款等有关)
受贿者
回扣是医生的“合法收入”大家都这么做
采访中记者发现,无论是药商还是医务人员,都把给回扣、收回扣当成再自然不过的“正常往来”。
36岁的王金玲是原宣武区结核病防治所所长,从医10多年。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王金玲共收回扣49.4万余元。
北京市华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玲的辩护人王阳说,被抓后,王金玲竟称“不知道这是犯罪”,因为“从我当实习医生开始,我的老师就是这么做的”。
王金玲说,她当初还帮助老师(医生)每天去清点所开处方的药品数量,以便计算回扣额。在她的印象里,回扣是医生再正常不过的“合法收入”,大家都这么做,她只是“随大溜”而已。
王尊合认为,给回扣是医药销售行业的潜规则,他是被动的一方,很多医务人员都在主动、直接地向他要回扣。
延伸
涉案“劳克”牌结核丸曾多次上黑榜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王尊合销售给各区县结核病防治所的是甘肃天水岐黄药业公司生产的“劳克”牌结核丸。该品牌曾多次上各省市药监局“黑榜”。
2006年,在吉林省药监局发布的第二期不合格药品质量公告中,“劳克”牌结核丸因“水分不合格”赫然在列。而据《新闻晚报》报道,2010年上海市药监局在通报2010年第二季度药品监督检查情况时,称“劳克”牌结核丸“微生物限度不合格”。
同时,该药品还存在违法宣传的情况。
贵州省药监局在2009年第6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点了“劳克”牌结核丸的名,原因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利用医疗机构的名义作证明,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及功能主治”。
四川省药监局在2010年第1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也点了“劳克”牌结核丸的名,原因是“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文/记者付中李奎实习生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