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3月15日,省暨沈阳市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有关部门详细解释了辽宁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优惠政策有18条
据了解,辽宁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涉及税费减免、贷款担保、财政补助、创业培训等方面。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辽宁省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初期(2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依次扣减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辽宁省规定,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优先给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
将大中专毕业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每人最高额度为5万元。 2008年以来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对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每人最高为10万元。
设5000万元创业资金
实施“大学生创业工程”,省政府设立 “大学生创业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对高校毕业生产业的资金支持。各市政府也设立不低于50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资金,高校毕业生可向各级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有创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进入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各级产业基地进行项目孵化,并享受其提供的相关政策和服务。
据介绍,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自主创业证》,作为毕业生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有效凭证。申领《自主创业证》,须提供申请书、毕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一般情况下,在县、区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自主创业证》,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记者/方 亮/侯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