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下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天津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张高丽、黄兴国等参加审议。代表团团长肖怀远主持。根据大会安排,在天津代表团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程津培、张继禹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审议意见。
张高丽代表在审议时说,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取得的成绩,清醒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今年的目标任务,特别是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的国情和人民群众的愿望,是一个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好报告。我完全赞成。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这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就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肖怀远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回顾了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深刻阐述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一个立意高远、论述深刻,内容丰富、富有新意的好报告,我完全赞同。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充分发挥了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一年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动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胜利完成,使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围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作用,保障和促进“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刘胜玉、邓中翰、李树文、靳润成、沈家聪、张肇毅、曹大正、张伯礼、龚克等代表在审议中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求真务实,措施具体,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指出问题客观实在,对今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一致表示赞同和拥护。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列席了会议。(记者 马波 李川 白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