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记者获悉,天津市在全面开展学前教育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目前各区县政府已具体部署了三年计划细则,并向市政府递交了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责任书。今年天津市将启动学前教育四项工程,以解决“入园难”为重点,按照“一年初步缓解、两年明显见效、三年基本解决”的发展思路,提出了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
用时三年 新改扩建120所公办幼儿园
实施公办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用三年时间,新建、改建和扩建120所公办幼儿园。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
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天津市一级幼儿园标准,对146个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提升改造,每个乡镇(街)至少建设1至2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推进500个村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
实施民办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开办幼儿园,正在研究制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探索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模式。关停撤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教育质量低的无证园所。
实施“阳光乐园”建设工程。在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设立15个“阳光乐园”项目,主要扶持以招收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农民工子女为主的幼儿园发展。
投入15亿 保障“三年计划”有效落实
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市级扶持、区县为主的投入体制。市、区两级财政将投入经费15亿元,其中市财政对困难区县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改造工程投入经费约1.6亿元、师资队伍培训工程投入经费约4700余万元,有力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落实。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扩大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辅修学前教育第二学历或中期转入学前教育专业的政策。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面向全市各类幼儿园,分期分批遴选500名园长、1500名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对5000名农村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启动保教人员专业资质达标项目,到2012年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80%,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5%,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
加强督导评估工作。将专项督导和全程督查相结合,天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区县发展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标准,将《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同时,市政府督察室将对各区县落实《行动计划》的经费投入、工程进展、工程质量标准等情况实行全程督查。(记者 胡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