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1日做出一审判决,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罗力与敖兴满、周光全两名毒贩一并被判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1997年来,敖兴满共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12万余克。其中,周光全参与贩卖毒品海洛因5万余克。
法院还查明,自2005年以来,罗力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二支队支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副总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案人员牟取非法利益,为毒品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共收受他人贿赂120万元。同时,罗力为谋取职务升迁等不正当利益,于2005年至2008年期间,共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40万元。
2001年8月,被害人张颢以告发罗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相要挟,要罗力为其贩卖毒品提供帮助,罗力对此大为恐惧,遂授意敖兴满等人报复张颢。其后,敖兴满邀人将张颢杀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力、敖兴满、周光全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记者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