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逐步走旺,各种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进入高发期。全市各级治安部门提前着手,从2010年11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共查处此类违法犯罪案件102起,行政拘留113人,刑事拘留1人;收缴爆竹2621箱、烟花1101箱、礼花弹9551枚、双响4313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发现私藏非法储运线索 市民可拨打110举报
行动中,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以本辖区内空闲房屋、厂房、仓库及市郊接合部的私房出租户等可能发生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区域、部位、人员为重点,集中开展了拉网式清理检查,捣毁了一批烟花爆竹“黑作坊”、“黑窝点”。
与此同时,增派警力在治安卡口、临时卡口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治安检查,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的流入;加大对路面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执勤中发现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时通报主管部门,依法坚决查处;各级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还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开展持续不断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坚决收缴、及时销毁,特别针对易自发形成销售烟花爆竹市场的重点部位进行坚决清理,防止各类隐患事故的发生。
此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还及时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对从业单位烟花爆竹存放、运输、使用、来源等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并逐一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
治安管理总队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经过一段时间的打击治理,治安部门已逐步掌握,今年节前本市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主要呈现三大特点:一是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现象时有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基本没有出现;二是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摊点主要集中在环城、远郊区(县);三是大部分非法流入的烟花爆竹是经周边省邻近我市部分重点地区运输进入本市的。
结合以上规律特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如发现私藏、非法运输、非法经销烟花爆竹的线索,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新报记者 刘峦 丁炜 通讯员 志安
案件点击
■去年12月14日,公安蓟县分局在别山镇医院附近,将正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陈某抓获,当场查获各类鞭炮85箱。
■去年12月29日,公安塘沽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将正在销售鞭炮的违法嫌疑人魏某当场查获。经查,魏某乘坐李某驾驶的白色货车非法购买65箱鞭炮非法销售,二人已被行政拘留。
■去年12月29日晚23时许,巡逻民警在喜邦公路淋河村段查获从外地非法运来的12箱鞭炮、5箱礼花弹,驾车男子被行政拘留。
■1月6日下午,公安津南分局在津南区葛沽镇影院里9号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郭某抓获并行政拘留,收缴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320箱。
■1月7日13时,公安红桥分局在红桥区咸阳路燕宇新城外铁路旁一仓库内,查获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101箱,现违法嫌疑人刘某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