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副镇长贪污拆迁款
勾结拆迁户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虚构建筑面积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延庆县延庆镇原副镇长张书军,与拆迁户相勾结,采用提高补偿标准、虚构建筑面积等手段,骗取镇政府的拆迁款近90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张书军被延庆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延庆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而耿某被法院以贪污罪和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现年42岁的张书军原为延庆县延庆镇副镇长,曾分管该镇政府办、计生办、村镇科工作,主管延庆镇米家堡村路段的占地拆迁工作。拆迁时,饭馆老板耿某是被拆迁人。
据了解,耿某在延庆县市政管委工作,2009年他得知米家堡村附近要绿化拆迁,便以40万元的价格,将附近一个饭馆买下,同时和卖主约定:如果遭遇拆迁,卖主不得参与任何赔偿或补偿。随后,耿某在饭馆外的空地上盖了七八间房,总面积200多平米。
耿某事后承认,买饭馆没跟村里打招呼,也没实际经营,就是为了分拆迁款。
拆迁工作于2009年9月开始,但耿某的饭馆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他为了多分补偿款,找到主管拆迁的张书军,想把饭馆全部拆掉。但因为村主任和村支书不同意,耿某便行贿每人14万元,对方终于松口答应。
2009年9月底,延庆镇作为拆迁人对涉案土地发放补偿,耿某的饭馆拆迁补偿共368万。他在接受检方调查时表示,扣除所有的购买、装修、打点费用,他还挣了240余万元。
2010年6月,东窗事发,收了钱的村主任王某和村支书杨某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耿某被传唤到检方接受调查,主管拆迁的副镇长张书军也很快落马。
根据检方指控,2009年国庆节前,张书军利用主管米家堡村路段占地拆迁的职务便利,伙同被拆迁人耿某,采取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虚构建筑面积进而增加拆迁补偿款的手段,两次共骗取延庆镇拆迁补偿公款共计88万元。
其中,张书军分得50万元,耿某分得38万元。
●法院判决
被贪污拆迁款全部退回法院从轻处罚
延庆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书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主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骗取手段,在耿某的帮助下侵吞公款。而耿某明知张书军是在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公款,仍然提供条件借机套取公款,二人的行为均构成贪污罪。
此外,耿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两名村官行贿,其行为已构成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虽然张书军在侦查机关尚未掌握其贪污的具体手段以及确切数额的前提下,供述了伙同耿某贪污的事实,但张书军在审理过程中却供述这是为了筹集出国经费而套取公款,故不应认定自首,可以认定为坦白。
另外,案发后,张书军和耿某退还全部非法所得,尚未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新闻
俩村官受贿28万均被判五年刑
据了解,在此次政府征地拆迁中,延庆县延庆镇米家堡村村主任王某和村支书杨某,共同收受耿某贿赂款28万元,帮助“突击建房”的耿某骗取政府拆迁补偿368万。
不久前,延庆法院判决认为,王某、杨某利用担任村干部管理农村集体事务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28万元,数额巨大,且系共同犯罪,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记者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