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展示天津滨海高新区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创先争优,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崇尚人才、学习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天津滨海高新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开展首届“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
开展“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是滨海高新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构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重要载体,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滨海新区党代会的决策和部署,树立和宣传一批在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教育、引导、激励全区广大青年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拼搏奉献,在努力争当自主创新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实践中,创先争优,多做贡献,形成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评选条件
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综合素质良好。
2、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带头学习,甘于奉献,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和构建和谐高新区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3、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0年10月31日至199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在高新区核心区(华苑科技园和滨海科技园)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青年。其中包括高新区两委机关、事业单位和驻区机构及海泰控股集团的干部职工;在高新区核心区注册的各类企业中的经营管理者、科研开发人员、技术工人;在高新区核心区工作的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华人华侨;在高新区核心区从事各类工作的农民工。
三、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共天津市委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办,活动设组委会和评委会。
1、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组委会名誉主任由高新区工委书记周思纯担任,组委会主任由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赵海山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高新区工委副书记张世军担任,委员由高新区两委有关部门、派驻机构、海泰控股集团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工委宣传部,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具体工作。同时设立监督信箱和公众监督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并及时将干部职工反馈的意见通过调查核实后向评委会通报。
2、评选活动设立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负责对候选人事迹的鉴定和评审工作。
3、评选活动全程在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四、评选办法
1、由“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对报名推荐人选按照报名条件进行材料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筛选出20名候选人。
2、通过高新区《科技先导》报、高新区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
3、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将20名候选人事迹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并组织公众投票。投票方式分为《科技先导》报投票、网上投票和短信投票。
4、由组委会组织召开评审会,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集中演讲答辩,评委会按相关标准对候选人现场打分。
记分方式采取百分制,其中评审会上评委现场打分占60%,《科技先导》报投票占20%,网上投票占10%,短信投票占10%。
五、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2010年11月上旬)
成立“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确立评选方案,明确工作分工。通过高新区《科技先导》报、高新区门户网站和《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北方网、《滨海时报》等主流媒体发布评选消息。由高新区机关党委、高新技术企业党委、海泰控股集团党委分别向驻区企事业单位下发“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安排意见。
2、推荐人选(2010年11月30日前)
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1-2名本单位、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对人选要进行认真考察,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同时,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范围,优化人选结构,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商请有关单位推荐人选。
3、确定候选人(2010年12月20日前)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和补充考察,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组委会讨论。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和考核情况,综合考虑,最终确定正式候选人20名。
4、公示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投票(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25日)
通过新闻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在《科技先导》报、高新区门户网站设立投票平台,并开通手机短信,接受社会投票。候选人公示期间,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确定。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5、现场评审及结果揭晓(2011年3月)
在向社会公示及统计社会投票的基础上,组委会将召开评审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集中演讲答辩,由评委会现场打分。组委会将根据社会投票情况和现场评审打分情况综合排序,前十名授予“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后十名授予“天津滨海高新区优秀青年”称号。
6、宣传表彰(2011年4月)
举行“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颁奖仪式,向荣膺“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和“天津滨海高新区优秀青年”荣誉称号的获奖者颁发奖章和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通过《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北方网,以及《滨海时报》和高新区自有媒体上对新当选的“十大杰出青年”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组织开展“十大杰出青年”先进事迹巡回报告等相关活动。
六、评选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青年应是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中成绩优秀、贡献突出、有较强影响力的青年代表人物。
3、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考察,并附推荐意见。
4、所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纳税情况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5、所有推荐材料必须在2010年11月30日前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电子版发至评选专用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参评。
6、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候选人推荐申报表,一式二份;
(2)按统一格式要求,候选人2000字详细和500字简介事迹材料各2份,该材料需要经本人签字,组织推荐的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的公章;
(3)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两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组织推荐的由推荐单位对原始证书进行严格审核);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苏云毅
地 址: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1418室
邮 编:300384
电 话:83715782 83710966
传 真:83715782 83710966
电子邮箱: shijie@thip.gov.cn
可登陆高新区网站www.thip.gov.cn查阅相关内容。
附:
1、“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报登记表
3、“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邓永海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邓志扬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向源芳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刘亦薇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刘珂飞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刘霄飞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孙贞文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李小宇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李玉河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李国松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宋金川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张双清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陈勇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苗立志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侯小贺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侯玉杰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洪世聪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聂华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高树良
·天津滨海高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温贵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