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截至今年11月底,山东省已有1603处不可移动文物点消失。而上世纪80年代全省文物普查显示,全省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 16000 余处。 20多年间,不可移动文物点消失十分之一,山东省文物保护任务繁重。 在此背景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适时登场,《 条例》 9月29 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条例》对《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进行了细化,同时从我省文物工作实际出发,增强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其中不少规定在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中尚属首次。例如:针对省内地下文物密集地区分布广、 缺乏保护依据的问题,《 条例》首次提出了“地下文物保护区”概念。再就是对诸如挖到“宝贝”该如何处理等公众关注的问题,《条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让我们假设这样一个场景:在济南市长清区某住宅小区建设工地,施工工人在进行挖土作业时,发现一座表面刻有花纹的古代石棺,在棺内发现陪葬玉佩两个。这个时候施工方应该怎么办?
根据《条例》,工人应当立即停止挖土作业,看护好现场,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和长清区文物局的电话,等待民警和长清区文物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也可以直接拨打110,由民警通知长清区文物局。
长清区文物局和公安机关接到消息后,应当第一时间派员赶往建筑工地,工人应当将陪葬玉佩等上交给文物局的工作人员;民警应当及时疏散人群,拉出警戒线,保护好文物;长清区文物局应当立即将工地出土文物的消息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停止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