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天津市教育工作会上获悉,本市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即将正式颁布实施,同时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出台,教育部门将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另外还将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聘请行业的“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兼职,鼓励高校教师创办企业,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务。
3年新改扩建
120所公办园
根据昨日新出台的《天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本市力争用三年时间,新建、改扩建120所公办园。其中2010年完成20所,2011年完成50所,2012年完成50所。城市幼儿园按照9班或12班的规模建设,农村幼儿园按照6班、9班或12班的规模建设。可以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优先举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等办园,还将采取名园办分园、强园帮弱园等集团化办园模式。
推动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严格落实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施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无偿移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市还将实施“阳光乐园”工程建设,在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设立15个“阳光乐园”项目,主要扶持以招收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农民工子女为主的幼儿园发展。每个街道、乡镇依托公办幼儿园或社区活动中心至少设立1个社区儿童早期教育资源中心,每年为社区0-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6次免费的早教指导。
“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兼职
“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完成海河教育园区一、二期建设和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博物馆等6个国家级项目建设。建设18所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5所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15所优质特色学校;重点建设80个实训基地、200个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
本市将成立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领导机构,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顾问,统筹制定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相关政策。坚持并完善行业、企业为主的办学体制,强化集团办学,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
引进发达国家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在海河教育园区合作举办1至2所高水平国际职业院校。推广学分制、弹性学制等学习形式,实现教育、培训、就业互通衔接。行业企业根据职业标准和实际需求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包”,职业院校要面向社会开放办学。
未来本市职业院校生师比达到16:1。“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高等职业院校达到80%、中等职业学校达到60%。聘请2500名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职业院校专职、兼职教师比例逐步达到1:1。
鼓励高校教师创办企业
本市高等学校将围绕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和轻工纺织等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技术标准。围绕金融保险、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商贸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外包、创意产业、会展经济、公共项目与公共安全等现代化服务业的发展需求,加强发展人才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教师以职务成果创办企业,允许职务成果作价入股,向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高等院校教师在进入企业期间,原职级保留不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与所在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并把教师服务企业的工作业绩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鼓励高等院校教师承担企业技术攻关项目,具有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视同市级重点项目,并计入教师科研工作量。
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务
本市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建立一支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把师德规划教育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岗前培训之中,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本市将建立学前教师补充机制,通过扩大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辅修和转修及面向社会招聘等多种途径,拓宽学前教育教师来源渠道。
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改善教师的生活待遇,学校分配政策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务,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职务。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时原则上要有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