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鞍山西道百脑汇门前,一位推着三轮车卖小杂货的老大爷,车头居然挂着‘高价收假币’的手写牌子,假币是不允许流通的,个人怎么可以收假币呢?”昨日,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此事。原来老人曾收到过600多元的假币,对假币恨之入骨,他收假币后会当场销毁,目的就是不让“一张废纸骗来骗去”。
记者直击
马路边挂牌收假币
昨日上午,记者在百脑汇门前看到这位老人,身边停着一辆三轮车,上面售卖鞋带、炊帚、胶水、挖耳勺等生活小用品,三轮车车头悬挂“高价收购假币”牌子十分引人注目。牌子上注明了收购的价钱,100元的收购价为1角。“还有人收购假币,不知道老人怎么想的”“收购假币干嘛,难道老人想做违法的事?”从此经过的路人议论纷纷。在“高价收购假币”的牌子旁还有一块印有“假币千万不可花”的提示牌,牌子内写道:“花假币就是用一小张废纸(一文不值)骗人、骗钱、骗物,是100%的骗子行为。劝君、女士不要自毁,要堂堂正正地做人,要踏踏实实地做事,要做好人,不当骗子。”据老人介绍,他收购假币会在当事人面前销毁,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让假币在市场流通,因为他对假币恨之入骨。
深受其害
8年收到600多元假币
老人叫王长智,今年七旬,山东人,因儿女都在天津工作,2001年,他和老伴也来到天津。退休无事的王大爷从2002年开始骑自行车卖点炊帚、扫帚等小物件。2004年,王大爷在白堤路附近卖东西时,有位顾客买了把炊帚,王大爷回家检查时才发现,给的是50元假币。接下来的几年里,王大爷又陆续收到不少假币,做小买卖的8年时间里,共收到600多元假币。
由于再三收到假币,王大爷无法再忍受这种骗人的行为,决定收购假币,在当事人面前销毁,目的就是使假币在他的手里停止流通,不再继续害人。2009年10月1日,老人开始“高价收购假币”,在出摊的同时收假币。
挂牌一年多,只有一个学生来兑换假币,但老人没有收。“那个小伙子愿意用假币换几分钱,证明他觉悟很高,不可能花假币骗人,所以我没有要。其实这牌子不过是给市民提个醒,同时告诫企图用假币的不轨之徒及时收手,以免害人害己。”
律师说法
收到假币及时上交
据天仁律师事务所肖月恩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单位和个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上述行为才是处理假币的正确做法。王大爷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