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妻子有外遇,昌平区的陈桂喜手持菜刀疯狂砍向妻子,致其重伤。记者今天获悉,昌平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桂喜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陈桂喜对检方的指控无异议,自愿认罪。他在庭审中多次哽咽着说道:“我对不起我媳妇……”辩护人认为陈桂喜系犯罪未遂,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从考虑婚姻家庭关系出发,请求法庭对他从轻处罚。
昌平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10日14时许,46岁的陈桂喜因无端怀疑妻子邢某有外遇,而与其发生口角,后持菜刀对邢的头部、颈部等处乱砍,致邢鼻软骨断裂、头部多处开放伤口、颈部开放伤口、多发颅骨骨折等20余处严重损伤。经法医鉴定,邢某本次损伤已构成重伤。陈桂喜于当日投案。
昌平法院认为,陈桂喜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陈桂喜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自动投案,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宣判后,陈桂喜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通讯员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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