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发生的严重程度以及造成后果,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分为1分、2分、4分、6分和10分五个等次。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以1年为一个周期。记分周期内的累积记分分为12分以下、12—16分、16—20分、20分以上四个等次,每个等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