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5月21日,社会广泛关注的王文襄、白鹏、于毅故意杀人案,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王文襄、白鹏、于毅故意杀人一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一审判处王文襄、白鹏故意杀人罪死刑,于毅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判决三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47293.45元。
宣判后,王文襄、白鹏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分别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庭围绕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就争议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问题发表了意见,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该案二审法庭将根据审理认定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并择期宣判。
(记者梁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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