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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犯罪活动信用卡诈骗犯罪高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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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10-05-15 11: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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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社区开展防范经济犯罪宣传。(王晓明 摄)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公安局决定自5月14日至5月19日,开展主题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你我共同的责任”宣传周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共同维护天津市良好的经济秩序。
今年以来,在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中,天津市公安机关各级经侦部门共捣毁窝点14个,缴获假发票56.4万余份,收缴各类违法小广告及名片10万余份,抓获2名网上逃犯;一举侦破“1.12”特大非法出售假发票案,成功打掉一个藏匿天津市的非法囤积制售假发票的特大犯罪团伙,捣毁窝点3个,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假发票52万余份,小型晒版机一台,同时查获大量伪造的各类假证、非法印章及非法印制的代开发票小广告。在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中,共破案74起,挽回经济损失14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收缴各类银行卡203张。
目前,天津市经济犯罪活动呈现4个特点:一是合同诈骗大幅上升,案值则呈下降态势。犯罪嫌疑人以投资获利、合伙经营等为幌子,利诱受害人上当受骗;特别是随着本市港口贸易增多,货物流通量不断加大,犯罪嫌疑人趁机虚构事实骗取货物货款。二是信用卡诈骗犯罪高发。犯罪嫌疑人申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或以代办信用卡为名使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三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呈上升趋势,传销案件多发。1至4月,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7起,涉案总价值65.6万元,其中立传销案件14起。四是热点领域诈骗案件仍很突出。房屋买卖领域骗取购房款案件多发,罪犯以代理购买廉价住房为名或采取“一房多卖”的手段骗取群众购房款。以代理投资为名,罪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敛财。以代办入学手续为名骗取“手续费”,罪犯冒用教育中心名义,租用办公地点,造成假象,骗取学生及家长信任,借机敛财。(记者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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