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发布了《天津市道路旅客运价实施细则》和《天津市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两个新规自2010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施行。
记者从市交通集团客运部门了解到,在此之前,本市客运站涉及的一系列收费没有统一规范标准,大多参照交通部的相关文件执行。今后,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道路客运经营者、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和旅客,都将有规范的运输价格计算办法。记者 侯砚
关键词 逃票
旅客逃票最高罚款一倍
今后,本市乘坐长途车的旅客遇到补票、退票、送票等问题时,收取的费用都将有明确规定。
对无票乘车但在出站时主动补票的旅客,客运站除补收自班车始发站至旅客到达站的票价外,每票还另加收l元补票手续费。对出站时经检查发现无票或持无效客票乘车的旅客,除需办理上述补票手续外,还应按票面金额的50%至100%罚款。补票手续费、罚款收入归客运站。
由于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应允许旅客退票,并免收退票费;开车后不办理退票。退票费按下列标准收取: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0.50元按0.50元计收;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20%计收退票费,不足l元按l元计算;旅游客车开车24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l元按l元计算;旅游客车开车前24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50%计收退票费,不足2元按2元计算。
另外,客运站按照旅客要求提供送票服务的,可按每票5元向旅客计收送票费。
关键词 收费
三级以上客运站能收站务费
《细则》还规定,旅客寄存小件物品,客运站按件按时间计收小件物品寄存费。小件物品寄存费每件次每日5元,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寄存物品原则上每件重量不得超过1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06立方米。
此外,客运站具备三级及以上站级标准规定的设施、设备,为旅客提供候车、休息、治安保卫、安全检查、信息等基本客运服务,可向旅客收取旅客站务费。旅客站务费标准是:一级客运站每人次2元,二级客运站每人次1.5元,三级客运站每人次1元。10元以下客票的旅客站务费按每人次0.5元计收。
关键词 晚点
经营者造成晚点要受罚
《细则》中对涉及本市各客运站中的客车经营者的费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延误班车发车或脱班的处罚。这将意味着,如果因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发车晚点,经营者将接受处罚。
《细则》规定,对承运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延误班车发车或脱班的,客运站可向承运人收取班车延误费或脱班费;因客运站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客运站应向承运人支付班车延误费或脱班费。班车延误5分钟后开始计收延误发班费,每延误一分钟按5元计收,最高不超过该班车全程票价的20%。班车脱班费按客车核定座位、行驶里程和执行运价计收,最高不超过全程票价的50%。
另外,客运站为承运人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业务,可向承运人计收客运代理费。客运代理费按客运站级别及客运运费比例计收,最高不得超过下列标准:一级客运站10%,二级客运站8%,三级客运站和三级以下客运站6%。